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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滑板车、平衡车等工具在校内道路上行驶的通知
2026年05月06日 11:40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

近期,我处在校园安全常态化巡检及师生反馈中发现,宿舍区、教学区及校园主次干道学生骑行滑板车(电动或人力)、平衡车等工具明显增多此类工具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通常归类为“滑行工具”或休闲玩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等滑行工具;《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不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综上,此类工具不具备道路通行资质,严禁作为交通工具在公共道路(含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当前此类工具的泛滥使用,不仅严重扰乱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秩序,更对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不明属性交通工具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滑行工具在道路及人行道行驶滑板车电动或人力、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不具备道路通行资质,无路权属性,严禁作为交通工具在校园道路人行道行驶、滑行。一经发现违规使用,将由保卫处加强教育或集中保管同时,严禁将此类滑行工具停放在楼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进行充电或将电池拆卸后带入室内充电。

二、请学生工作处各书院落实教育与管理责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与规章制度教育。引导学生深刻认识违规交通工具使用的安全风险,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

三、保卫处将加大校园区域巡查管控力度,发现违规骑行的,及时劝阻制止予以批评教育并依规开展违规车辆处置工作切实督促学生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杜绝违规使用行为,持续维护校园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请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高度重视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好校园秩序,助力平安美丽校园建设。

 

 

 

保卫处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