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 建 平 安 校 园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 服 务 师 生 员 工   维 护 校 园 安 全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交易及校园通行证管理的通知
2026年04月03日 17:06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近期,保卫处在校园电动自行车巡检工作中发现,部分学生为获取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权限,私下交易购买了带校园通行证”的二手电动自行车。经核查,此类车辆所附校园通行证及电动自行车车牌均系伪造(即冒用他人信息或伪造标识),此类行为已涉嫌违规违法,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警惕私下交易风险

私下交易二手电动自行车,易出现电动自行车车牌校内通行证伪造、车辆来源不明等问题,售后无保障,且当出现交通事故时,需承担更大的责任风险切勿轻信“售卖校内通行证”“带通行证电动自行车”等说辞,谨防上当受骗。

二、严格实行实名绑定

校园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登记管理,一人一车一证绑定校外机构、人员及网络平台均无法办理真实校内通行证同时,通行证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若申请人毕业、离职或关系不在校内的,其名下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同时失效,不得在校园内转让使用。

三、2026届毕业生车辆处置要求

2026届毕业生请于2026年8月1日前及时处置本人的电动自行车,确保车辆离校,严禁在校内流转。全体师生员工请勿购买、接收或使用毕业生转让的电动自行车。此类车辆的通行证已失效,不得在校内使用。

四、严查违规行为

即日起,保卫处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校内电动自行车车牌、校内通行证真实性开展专项检查。伪造、套用电动自行车车牌校内通行证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车辆依规集中管理,并将相关责任人名单通报至学生工作处及各书院,依据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伪造、套用电动自行车车牌,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所有购买带有“校内通行证”的二手电动自行车的人员,请主动到保卫处核实通行证及号牌真伪,若未主动核查的,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典型案例

 

 

 

保卫处            

202643        


附件

 

典型案例

 

近期,保卫处在校园电动自行车巡检中,发现7辆悬挂完全相同车牌号的电动自行车。经核查,上述车辆所悬挂的车牌和二维码均系伪造(即使用同一伪造号码制作)。购买者均为在校学生,通过私下交易购买二手电动自行车。目前,相关车辆来源不明,已被保卫处依规集中管理并已报警处理,伪造车牌的相关线索已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