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近期,保卫处在校园电动自行车巡检工作中发现,部分学生为获取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权限,私下交易购买了带“校园通行证”的二手电动自行车。经核查,此类车辆所附校园通行证及电动自行车车牌均系伪造(即冒用他人信息或伪造标识),此类行为已涉嫌违规违法,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警惕私下交易风险
私下交易二手电动自行车,易出现电动自行车车牌、校内通行证伪造、车辆来源不明等问题,售后无保障,且当出现交通事故时,需承担更大的责任风险。切勿轻信“售卖校内通行证”“带通行证电动自行车”等说辞,谨防上当受骗。
二、严格实行实名绑定
校园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登记管理,“一人一车一证”绑定,校外机构、人员及网络平台均无法办理真实校内通行证。同时,通行证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若申请人毕业、离职或关系不在校内的,其名下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同时失效,不得在校园内转让使用。
三、2026届毕业生车辆处置要求
2026届毕业生请于2026年8月1日前及时处置本人的电动自行车,确保车辆离校,严禁在校内流转。全体师生员工请勿购买、接收或使用毕业生转让的电动自行车。此类车辆的通行证已失效,不得在校内使用。
四、严查违规行为
即日起,保卫处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校内电动自行车车牌、校内通行证的真实性开展专项检查。对伪造、套用电动自行车车牌或校内通行证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车辆依规集中管理,并将相关责任人名单通报至学生工作处及各书院,依据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伪造、套用电动自行车车牌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所有购买带有“校内通行证”的二手电动自行车的人员,请主动到保卫处核实通行证及号牌真伪,若未主动核查的,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典型案例
保卫处
2026年4月3日
附件
典型案例
近期,保卫处在校园电动自行车巡检中,发现7辆悬挂完全相同车牌号的电动自行车。经核查,上述车辆所悬挂的车牌和二维码均系伪造(即使用同一伪造号码制作)。购买者均为在校学生,通过私下交易购买二手电动自行车。目前,相关车辆来源不明,已被保卫处依规集中管理并已报警处理,伪造车牌的相关线索已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