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
海甸校区整体建设规划正在稳步推进,热带作物国家重点实验室(A10)已经竣工投入使用。南海国重实验楼(A11)北侧停车场已经建设完成。协同创新中心(A01)、朝华楼(C06)等建筑及周边配套基本完成。为做好现阶段校园交通的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好现有空间,解决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部分区域、路段的交通拥堵问题,现就相关区域停车管理采取以下管制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禁停路段(详见附图)
(一)热带作物国家重点实验室(A10)未划设停车位区域;
(二)南海国重实验楼(A11)未划设停车位区域;
(三)海韵中路(协同创新中心大楼至第五教学楼路段);
(四)社科楼与第五教学楼之间南北向路段;
(五)椰风路(椰风路与木棉路交叉路口以东路段);
(六)群贤南路;
(七)紫荆三至紫荆办公楼西北侧路段。
以上路段均指的是主干路。除已划设停车位外,其余路段严禁停放任何车辆。主干路两侧规划区域可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自行车。
二、可停车场地
南海国重实验楼(A11)、热带作物国家重点实验室(A10)、信息科技大楼(A08)、第五教学楼(B05)、社科楼报告厅(B22)均设有地下停车场可使用。综合实验教学楼(A09)北侧停车场已经投入使用及校区内部分道路沿线的划线车位。
三、第一食堂(C07)北侧、第四教学楼(A04)与椰风书院(B02)之间路段空间有限、道路狭窄,虽然规划了部分车位,但远不能满足上课、就餐师生停放机动车的需求。呼吁广大师生要按划线区域有序停放车辆,上下课、就餐等通行高峰期尽量步行前往,避免造成道路拥堵。
四、对于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贴条警告、通知挪车、拖车、列入黑名单、限制进校等措施。
全校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学校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序停放车辆,严禁在未划线区域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确保校园道路的安全畅通。此管理措施自5月19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图:海甸校区部分路段禁停区域示意图
保卫处
2025年5月18日
附图一:
附图二:
附图三:
附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