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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25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的通知
2025年04月30日 10:34  点击:[]

学生工作部、各书院

根据公安部门有关大学毕业生户口管理的规定,户口在我校学生集体户的2025届毕业生,毕业时原则上须将户口迁出。现将2025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户口迁流程

1.海甸城西、观澜湖、崖州校区的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户籍窗口综合事务服务大厅)登记,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然后“椰城警民通”微信公众号上办理迁移证,去往迁移地落户即可。

2.儋州校区的毕业生,于6月3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儋州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登记,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然后“椰城警民通”微信公众号上办理迁移证,去往迁移地落户即可。

如需线下办理迁移证可携带《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身份证》到海口市美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海口市美苑路9号)办理。

二、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所需材料

1.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毕业生本人不在学校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提交委托人提供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需附上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及双方签名。

毕业生毕业时尚未确定工作单位,一时不能迁移户口的,按照规定可暂时保留户籍在学校二年。因公安机关规定毕业生毕业后二年内须迁移户口未迁出将统一报办证中心进行拉黑处理,会造成大家不便之处建议毕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工作单位未确定的,可先迁回原籍。

四、根据美兰区办证中心的通知要求,后续不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补办《常住人口登记表》。若借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不慎遗失,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工作日内统一由户籍工作人员报送美兰办证中心补办。

五、业务咨询

毕业生对户口迁移若有疑问,可咨询:

海甸校区户籍窗口综合事务服务大厅,电话:66279053。

儋州校区户籍窗口儋州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电话:17889818102。

 

附件:椰城警民通大中专院校毕业户口迁出登记办理指南

 

 

 

海南大学保卫处         

2025430日         


附件:

 

椰城警民通大中专院校毕业户口迁出登记办理指南

 

一、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2.迁出省外原户籍地提交毕业证书(未能取得毕业证的,提交学校有关证明)。

3.已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可办理户口迁出至工作地,提交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公函、单位所在地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点击“户政-户口迁移登记”,选择大中专院校毕业户口迁出登记,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

2.申请事项(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审批通过后,按照提示选择办理方式,进入“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窗口办理”即申请人持申办材料原件到窗口直接办理或预约办理时间后到窗口办理。

“邮寄办理”即申请人填写收件人、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将申办材料原件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办理单位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事务”),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打印盖章的《户口迁移证》邮寄给申请人。

三、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有疑义的发函调查时间及邮寄时间不计入审批、办理时间)

四、办理费用

免收工本费,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