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甸校区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办理相关问题回复的通知
2024年10月10日 08:52 点击:[]
各书院:
近期,许多学生通过各种途径咨询海甸校区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办理事宜,学校已通过新生须知、通知等方式发布了相关规定和要求,但是仍然有部分学生前来咨询,现就相关问题统一回复:
一、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是否会重新开放给学生申请?
回复: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不会再针对学生开放进行新的申请,已申请未审核通过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补充资料重新审核,之前提供伪造电子行驶证的不再予以审核。
二、前期申请未提供电子行驶证的如何处理?
回复:保卫处已联系交警部门,后期会对此类电动自行车车牌真实性进行核实,合法合规的车辆将按规定发放校园通行证。
三、部分同学以为前期申请了校内通行牌,这次未进行申请,如何处理?
回复:已登记过且在保卫处领取过登记牌号的车辆按之前登记时规定的时限补换新的校园通行证可以继续使用,已交易给他人或已过期的不再补换,补换时需提供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方可办理。此类情况具体请到紫荆办公楼112办公室咨询办理。
四、本校本升硕、硕升博、硕博连读的新生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回复:为确保学生权益平等,所有新生按同一规定执行,之前已登记的按登记时规定的时限补换新的通行证进行使用,补换时需提供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方可办理。
保卫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