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证领取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已通过“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申请并审核通过的教职工、学生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电动自行车。
二、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学生电动自行车
1.地点:紫荆办公楼一楼大厅。
2.时间:10月8日起至10月25日(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为避免扎堆拥挤,请提前查看和准备序号截图,按以下安排,分批次前往办理点。
领取时间 | 序号 |
10月8日-9日 | XS000001-XS001000 |
10月10日-11日 | XS001001-XS002000 |
10月12日-14日 | XS002001-XS003000 |
10月15日-16日 | XS003001-XS004000 |
10月17日-18日 | XS004001-XS005000 |
10月21日-22日 | XS005001-XS006000 |
10月23日-24日 | XS006001-XS007000 |
10月25日 | XS007001-XS007500 |
3.序号查询方式:海南大学-服务大厅-电动自行车管理-我的车辆-序号。
注:已登记并审批通过的学生,但因校外实习等原因未能返校的,返校后凭序号截图自行前往学校保卫处(紫荆办公楼一楼大厅)领取。
(二)教职工及临时人员电动自行车
10月8日到25日期间,凭序号截图到保卫处(紫荆办公楼一楼大厅)领取。
三、领取流程
(一)所需材料
1.审批通过的序号截图。
2.需把授权通行证的电动车骑到现场并停放好。
(二)具体流程
信息审核→发放通行证→现场粘贴校园通行证。
四、其他事项
(一)学生车辆通行证有效期为自上牌之日起至毕业离校止(毕业后自动失效)。
(二)校内通行号牌绑定个人信息,经安装后,不得私自拆卸或转赠,一经发现,将通报到学院和学生处,视为无牌车辆,清离校园并禁止进入;后续管理会与个人成长进步挂钩,故严禁假借教职工或学生名义为他人办理校内通行号牌,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车辆校内通行权限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车牌污损、无法辨识,应当及时申请更换,未更换的视为无牌车辆。
(三)上牌工作完成后,将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对无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将进行清理。教职工新购电动自行车(限一人一辆)请及时申请授权。
保卫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