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为了进一步提升校园交通安全环境,维护正常的校园交通秩序,加大校园交通治理力度,全力整治校园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驶、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车不戴帽骑行等违规违章现象,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文明交通,遵守校园交通相关管理规定
1.机动车
(1)教职工、学校公务车辆、后勤保障机动车辆凭门禁系统授权进出校园(新购置机动车辆可凭工作证或校园卡进出);
(2)因工作需要或业务联系需进入校园的社会车辆,由接访单位或接访人在海南大学微信公众号“师生服务栏”中的“进校预约”中进行预约,对于因网络中断等无法预约的特殊情况,可以短信、微信向指挥中心报备,指挥中心报备专用电话13178971110(微信同号),门卫核实无误后放行;
(3)严禁社会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出租车不得进入校园(教职工进出家属区、师生员工因突发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4)严禁车辆在校园道路内超速(校内道路限速20公里/小时)、不按道路标线行驶、逆行,或在非机动车道上驾驶机动车;
(5)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不得强行通过;
(6)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带、楼宇出入口、车辆与人员通道以及无停车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放车辆。黄色网格线为消防通道不得堵塞或停放任何车辆。
2.非机动车和行人
(1)非机动车校园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2)严禁逆向行驶、严禁骑车时接打电话、超速行驶、相互追逐、急转猛拐、双手脱把、攀扶其他车辆、并行交谈、打雨伞等有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3)骑行电动车必须佩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头盔;
(4)严禁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及人行斑马线上,严禁停放在机动车车位上;
(5)行人应走人行道,没有划定人行道的道路应靠道路右侧通行;
(6)严禁校园道路上溜旱冰、滑轮板、坐卧、嬉闹、打球等影响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校内道路堆放杂物或举办活动,不得擅自挪动、遮拦、占用交通设施。
二、严格管理,综合治理违规行为
1.对驶进限制停车区域、超速行驶的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草坪上停放的车辆,拍照取证、书面或短信告知车辆所有人进行教育,督促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2.建立交通不文明行为通报制度。保卫处每周一对全校前一周查证的超速行驶、违规停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全校通报。所有通报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将纳入学校二级单位年度考核。
3、对乱停乱放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车辆,经告知车辆所有人拒不服从管理或屡教不改者,将列入进校“黑名单”,不得进入校园。本校师生员工车辆依据情节轻重移除车辆免费系统1-3个月,情节严重的报政府行政机关相关部门处理。
4.一经发现 “三无”机动车,立即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5、无牌无证的电动两轮车(即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符合上牌条件的请及时上牌,不符合上牌条件的请自行处置。根据海口市交通管理部门要求,7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到时无牌无证电动车及其他不合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内行驶。保卫处将定期邀请美兰区交警部门进校执法,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处置,对违规驾驶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三、落实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保卫处作为校园交通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行车、停车行为,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
2.各单位要落实管理部门职责,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3.师生事务保障中心负责经营商户、教工南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4.各单位要把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纳入学生教育和员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宣传橱窗等形式,结合学校日常教育和各类重大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校园交通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校园不是交通管理的法外之地。希望各位师生员工充分理解、遵守规定、配合管理,齐心协力打造平安、文明、和谐的美丽校园。
海南大学保卫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