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3年04月03日 17:17 huanghaining 点击:[]
儋州校区管委会、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自查自改场所及内容
(一)自查自改重点场所:
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含桥西小区、南希小区)、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宾馆、仓库、多媒体教室、档案室、画室、计算机房、实验室、音乐厅、演播厅、报告厅、配电房、发电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
(二)自查自改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4、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并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负责的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漏一个重点部位、不漏一处消防设施、不漏一个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自行整改的,在4月15前要书面上报校保卫处,校保卫处对有关情况复查后统一上报学校处理。
保 卫 处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