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级学生户籍关系的通知
2011年12月06日 09:33 huanghaining 点击:[]
各学院:
我校2011级学生的户籍已落户完毕,即日起户口已迁入我校的2011级学生,可到我处各校区保卫办办理相关业务。
学生户口为集体户,由我处统一保管,不更换身份证和办理护照的同学不必到我处,只需毕业时再到我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已有第二代身份证的同学可不必办理新的身份证。
我处各校区保卫办地点及咨询电话:
海甸校区:教工区篮球场北面 联系电话66279053 王老师
儋州校区:电影场灯光球场旁 联系电话23301110 张老师
城西校区:女生公寓一楼 联系电话66986110 卢老师
特此通知
海南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