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维护校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稳定,以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及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负责校门管控、校园治安巡逻,加强进校人员、车辆管理,做好重点人员和危险物品的监管工作,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三、负责校内刑事、治安案件和交通、消防等灾害事故涉及安全稳定信息的排查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处置校园各类治安、刑事案件;预防和打击校园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保、更换、补充,强化消防监督管理、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消防技能培训等工作;
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户籍管理及校内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六、统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单位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协调处理等工作;
七、负责校园保安队伍管理,监督指导保安公司正确履行安全保卫职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八、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国保、政保工作;
九、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和辖区政府部门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做好重要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学校各类技防设备、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的规划建设和使用;
十、承担与部门职能职责相关且涉及保运转、保执行、保质量提升的临时及重大工作任务;
十一、指导并检查监督各校区做好上述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协助处领导完成经费预算上报、统筹经费使用、通报经费使用进度等财务工作。
二、协助处领导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三、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处内信息传递和通知,督办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全处考勤考核。
四、负责安排会议,起草会议纪要。
五、负责文件起草和来文(含党政网和电子政务平台文件)接收、登记、传阅、催办、流转、整理归档工作。
六、负责学校各类统计报表的统筹安排及填报。
七、负责信访投诉件的统筹处理及回复。
八、负责印签、公车和介绍信的管理、保管和使用。
九、负责管理网站及其他信息发布渠道,负责宣传报道。
十、牵头组织采购招标工作。
十一、负责固定资产的统计、录入、变更、报废等工作。
十二、负责户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执行《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海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分析研判火灾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二、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防火、灭火、自救、逃生训练,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三、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定消防器材购买和配置计划,及时配置更换灭火器材,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消防联动报警系统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状态良好。
四、协助火灾处置和事故调查。组织开展初起火灾处置,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开展火灾救援,参与火灾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
五、执行重大活动的消防检查和火灾防范任务。
六、负责校园维稳、政保、国保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理各单位购买危险化学物品的审批。
八、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安保卫科工作职责
一、做好巡逻巡查工作,预防治安案件发生,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二、做好报警报案、民事求助等接待、登记、处置工作,配合公安部门调查、调解、处置各类民事纠纷、治安和刑事案件。
三、负责户外活动场地的审批和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督促主(承)办单位做好活动的安全预防工作。
四、负责“校园110”的值班工作,做好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负责重点要害部位、反恐的日常管理和督导工作。
六、负责校内私设摊点等扰乱校园秩序违规活动的整治工作。
七、负责治安防范基本知识的教育。负责校园巡逻值守人员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等工作,监督保安公司日常工作。
八、负责校园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管理,负责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
九、负责审核全校师生车辆登记工作。
十、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