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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示(六)——诈骗分子为何屡屡得手
2004年12月08日 01:40 huanghaining 点击:[]

开学以来,我校保卫处已接到数起大学生被骗的案件,我处现将有关案例公布如下,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

案例一:

2004年11月10日晚,我校一名男同学在校东门附近遇见两位打扮时尚的青年男子,对我校学生说他们住在金海岸大酒店,是某大公司的职员,外出时银行卡不慎被盗,希望借该同学的银行卡转钱,表示要给一定的感谢费。得到该同学的信任后,假装打电话给外地的朋友通过银行汇钱,要求该同学先取钱出来,银行转帐马上就可以查寻到。我校这名同学不知是骗局,在自动取款机取出3000元交给对方,在等待银行转帐的过程中,两名骗子何机逃脱。

案例二:

2004年11月15日晚,我校一名女同学在校教工宿舍区南门停车场附近遇见两男一女,对方称他们是某大学的学生,从外地来海口旅游钱花完了,希望把一部手机压给该同学,借些钱返校,并出示学生证、车票等证明身份,该同学没有识破他们的伎俩,到自动取款机取了1000元交给对方,回到宿舍后发现手机根本不能使用。

案例三:

2004年12月7日晚,我校一名女同学下自习从图书馆出来后,在图书馆前广场遇见一男子,对方称手机没电了要求借电话使用,在交谈过程中,对方说自己的手机如何高级,愿意低价转让,我校这名女同学不知是计,除了把自己的手机给对方外,还从自动取款机取出1000元给对方,对方借看银行卡之机,用一张假的银行卡乘机“调包”,结果该同学拿到的是一部假手机,开机后会出现一些例如图案和电力不足的提示,但根本不能使用。银行卡内的2000元也被骗子取走。

从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诈骗分子往往看见有同学单个行走时,以问路、找人等借口故意搭话,骗取学生的信任后作案。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它一般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而我们的大学生思想单纯,有的又贪图虚荣,爱贪小便宜,同时交友行事也易轻率,遇事缺乏思考,往往容易上当受骗。

在此学校保卫部门提醒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近来有一伙骗子在我校周边活动,大家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尤其是自称有困难需要提供钱财物帮助的,谨防上当受骗。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电话:66271110、66279053。

海南大学保卫处

200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