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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学年度期末及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年06月20日 15:23 huanghaining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当前,随着雨季来临和夏季气温升高,又恰逢期末考试临近、毕业生离校、暑假将至。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及暑期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愉快的假期,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期末及暑假期间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重视,人员到位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期末及暑假期间安全工作,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要深入一线,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本学院、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要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措施有力。领导要亲自部署并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执勤值班。二级学院等单位要聘用保安人员,负责本楼宇每天24小时的安保工作,确定安全员与保卫处对接。提高警惕,增强防盗、防火、防骗意识,做到“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

二、任务明确,责任到位

保卫处要加大校园安全防范力度,要求校门岗和校园公共区域每天24小时值班巡逻,确保暑期安全。

各单位、各学院的办公楼(室)、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思源学堂、学生宿舍、食堂等的楼内安全责任由各管理和使用单位负责;校机关办公楼、各门岗、校园其他公共区域由保卫处校卫队负责安保。

任务明确,学校规定各楼内的安保责任由所在单位负责,楼外的安保责任由保卫处负责,按照学校与各单位、各部门签订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落实责任,做到“谁的孩子,谁抱走”。

各单位、各部门要配备或聘用保安人员值班。独立管理使用楼宇(办公、教学、实验楼)的单位自行安排或自聘值班人员;社科群楼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牵头,联合共同管理和使用本楼宇的其它学院(单位),协商配备、聘用保安人员;农科楼由农学院牵头,联合共同管理和使用本楼宇的其它学院(单位),协商配备、聘用保安人员;李运强理工实验楼由材料与化工学院牵头,联合共同管理和使用本楼宇的其它学院(单位),协商配备、聘用保安人员。其它类似共管的楼宇安保任务,参照此办法执行;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由后勤集团安排楼管员值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检查各个办公楼(室)、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思源学堂、学生宿舍、食堂等假期不使用的房间,锁好门窗,保管好设备,贴上封条。保卫处要派人专门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任务,对没有安排人员值班或值班人员不到位,没有关好门窗、没有管好设备、没有贴上封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学校。

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危化品、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品和精密仪器等的保管,严格按照采购、储存、领取、使用、废物处理的操作规程,合理合法使用。科研处要派人检查以农科、材化等实验室为重点的规范使用落实情况,做不好的及时纠正。

三、严防死守,消防安全

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检查所在楼宇的疏散通道、安全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应急照明以及火源、电源、线路等设施,不使用的房间在贴上封条前要关水、关电、关气。正常使用电器、火源时一定要不能离人,若外出时一定要切断水源、电源、气源,防止消防事故发生。假期开伙的学生食堂要做好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各教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要负起责任,张贴安全防范公告,检查和督促各家各户做好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

四、外出旅游,探亲访友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关好自家住房和学生宿舍的门窗,检查防盗设施是否牢固,请邻居互相关照。家用电器、火源要做好火灾隐患的排查和处置。旅途中要注意自身安全,看管好贵重物品,谨慎待人行事,加强戒备,勿入传销,网络转账,小心诈骗。如遇危险和困难及时拨打当地公安110报警求助。

师生外出要注意行车安全,做好车辆的保管和有序停放。

五、学生离校、留校安全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期末考试前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是防溺水、防台风、防偷、防盗、防诈骗、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通知学生离校返家前要锁好宿舍门窗,宿舍内不应存放贵重物品,避免被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学生工作系统要通过电信、微信等方式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留校学生禁止单独住宿和留宿他人,要经常向家人打电话报平安。学生返家、回校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工作。对暑期留校学生,学工部门、后勤部门和各学院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受台风、内涝等自然灾害影响时,要组织卫生防疫专业力量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和饮用水检查处理工作,确保留校师生饮水安全。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要经学校批准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

六、毕业生离校

各学院、各部门毕业离校前要对毕业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校期间各类活动仍要遵守校纪校规,庆祝活动要在安全的地点、安全的时间内开展,预防人身和财产安全。毕业生要做到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七、信息报送

各单位、各部门要求于7月9日前将本单位的安保人员的值班表及联系电话(书面盖公章)报到保卫处综合科(地点:紫荆办公楼111办公室)。

若暑假期间发生安全问题,请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保卫部门值班室。海甸校区:66271110(24小时值班),儋州校区:23301110(24小时值班);城西校区报告城西校区管委会保卫办:66960517(学生公寓),66970381(教学楼)。

儋州校区、城西校区由各管委会参照以上要求,部署期末及暑假期间校区安全保卫和消防等工作。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